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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中央储备棉轮出销售有关准备工作的公告(2020年[轮出]第1号)

发布时间:2020-07-01 09:28:22 来源: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全国棉花交易市场 上传者:李琪妍

各涉棉企业: 

 根据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财政部公告(2020年第1号),2020年7月1日起通过全国棉花交易市场(以下简称“交易市场”)公开竞价挂牌销售部分中央储备棉。为使各企业做好交易准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交易商入市办理流程  

参与本次储备棉轮出交易的买方应为经国家市场监管部门登记注册的的涉棉企业,且为交易市场交易商。如企业尚未成为交易市场交易商,请按照交易市场有关规定办理入市手续,交易市场为其开通交易权限。交易商入市手续办理流程,详见http://www.cottoneasy.com/howtoBeMT。

  二、保证金及电子签章 

 参加储备棉轮出交易的买方须于交易前在交易市场指定账户存放不少于30万元的保证金。交易市场预存交易商的交易保证金实行专户管理,具体账户为: 

 收款单位:北京全国棉花交易市场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总行营业部

  账 号:20399990010100000038471

  或: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金融街支行营业室

  账 号:0200216819200056225

  或: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北京苏州桥支行

  账 号:11001079800053005023

  交易市场只接受本单位的汇款作为交易保证金。为确保保证金及时入账,请在汇款用途里注明交易商代码及“储备棉保证金”字样。

  交易过程中,买方如保证金不足,将暂停交易,直至补足为止。成交后,交易市场从买方预存保证金中根据成交数量按1000元/吨的标准暂扣其保证金作为履约保证金。

  为简化操作手续,买方通过加盖电子签章的方式签订购销合同。电子签章具体办理流程详见 http://www.cottoneasy.com/howtoDZQZ。

  三、委托办理合同及其它手续

  交易市场接受参与市场业务的买方委托,免费为买方提供委托代办服务。买方向所在区域办事处提出委托申请,授权交易市场工作人员代表买方与中国储备棉管理有限公司衔接合同,并为其领取、寄送提货单与增值税发票等手续(到付)。所有买方授权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书原件在交易市场备案。  按照相关要求,交易市场凭授权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书原件为买方办理相关手续。委托书样式可通过全国棉花交易市场官网(www.cnce.cn)“2020年储备棉轮出专栏”下载。

  四、交易市场业务电话及传真

  1、交易市场客户服务热线电话:4008106850。

  2、交易咨询及办理入市:请与企业所在区域的交易市场办事处联系,具体见附件。  3、保证金咨询:010-59338657、59338665。

  4、合同咨询:010-59338647。

  5、储备棉交易技术咨询:010-59338702、59338676。

  特此公告。


  附件:全国棉花交易市场交易商入市及委托代理联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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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国棉花交易市场

  2020年6月30日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公告(2020年第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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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优化中央储备棉结构,确保质量良好,增强中央储备调控能力,2020年将对部分中央储备棉进行轮换。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轮出安排

  (一)时间。2020年7月1日至2020年9月30日期间的国家法定工作日。

  (二)数量。总量安排50万吨左右。实行均衡投放,原则上每工作日挂牌销售0.8万吨左右。

  (三)价格。挂牌销售底价随行就市动态确定,原则上与国内外棉花现货价格挂钩联动,由国内市场棉花现货价格指数和国际市场棉花现货价格指数各按50%的权重计算确定,每周调整一次。轮出期间,当国内市场棉花现货价格指数低于11500元/吨时,下个工作日起暂停交易;当国内市场棉花现货价格指数连续三个工作日超过11500元/吨时,下个工作日重新启动交易。(具体计算公式见附件)

  (四)方式。通过全国棉花交易市场公开竞价挂牌销售。

  (五)公证检验。轮出的储备棉由中国纤维质量监测中心组织对质量和重量进行全面公证检验。

  二、轮入安排

  根据储备棉实际轮出情况和棉花市场供需情况,国家有关部门择机安排轮入,具体安排将尽快另行公告。

  三、相关规定

  (一)为做好中央储备棉轮换工作,中国储备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全国棉花交易市场和中国纤维质量监测中心将制定储备棉出入库、竞价交易、公证检验等方面的实施细则,并通过各自官网和全国棉花交易市场网站(www.cnce.cn)对外公布。

  (二)在中央储备棉轮换过程中,如国内外棉花市场发生重大变化,根据市场调控等需要,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将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对轮换安排作必要调整,届时另行公布。

  特此公告。

  附件:

中央储备棉轮出销售底价计算公式.docx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财  政  部

  2020年6月30日